昌黎 冀東 水泥 有限公司
來源:原創 發布時間:2017-02-28 09:38:14 編輯:管理員 瀏覽:3239
評價報告信息網上公開表
報告名稱 | 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20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 | QCTC-ZXZ-16023P | |
編號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秦皇島昌黎縣大樊各莊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張鳳閣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張磊 |
報告編制人 | 張鳳閣、李云、李秀娟 | |||
評價組成員 | 張鳳閣、李云、吳嬌 | |||
現場調查人員 | 張鳳閣、李云、吳嬌、宋志義 | 時間 | 2016年10月16日~17日 | |
采樣人員 | 劉逸群、李偉、李智、劉鳳瑞 | 時間 | 2016年11月26日~11月28日 | |
檢測人員 | 劉逸群、劉鳳瑞、康俊、李靜彤 | 時間 | ######## | |
項目簡介 | 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昌黎冀東)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由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與昌黎縣武軍水泥有限公司合資組建。公司注冊資本為14004.84萬元人民幣,其中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冊資本的69%,昌黎縣武軍水泥有限公司占注冊資本的31%。全廠員工210人,其中男職工139人,女職工71人。 | |||
公司所屬行業為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業/水泥制造(行業分類代碼3011)。主要生產經營水泥、水泥熟料和礦渣粉等產品。 | ||||
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生產過程存在其他粉塵、水泥粉塵、石灰石粉塵、煤塵、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硫酸、鹽酸、噪聲、高溫、氨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總局令〔2012〕第47號)“第二十條 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 ||||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除遵守前款規定外,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
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和勞動者公布。” | ||||
為貫徹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明確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職業病危害程度和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確定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明確職業病危害的關鍵控制點和防護的特殊要求;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委托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公司)對2000 t/d水泥熟料生產線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評價項目組。項目組于2016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對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職業病防治情況進行了現場調查,搜集相關資料,制定了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方案。評價項目組依據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的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資料、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編制了《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2000 t/d水泥熟料生產線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用人單位內審版)。 | ||||
《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2000 t/d水泥熟料生產線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依據《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技術導則》(AQ/T4270-2013)編制。 | ||||
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有關人員對《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2000 t/d水泥熟料生產線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進行了用人單位內審,提出了審核意見。評價項目組根據其審核意見對報告進行了修改,形成了報告備案版。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本次評價共檢測噪聲、其他粉塵、石灰石粉塵、水泥粉塵、煤塵、矽塵、氨、氯化氫、硫酸、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14種職業病危害因素,設置66個采樣點。其中兩個其他粉塵、兩個石灰石粉塵、10個噪聲作業點(工種)檢測結果不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規定。 | |||
評價結論 | 結論: | 建議: | ||
與建議 | 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設施與布局上采取了降低職業病危害的對策,并設置了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對2013年12月現狀評價的建議大部分都進行了整改。 | (1)制定切實可行的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對評價中的不符合項進行整改。 | ||
但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11個崗位噪聲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石灰石破碎工及生料工序主任2個崗位石灰石粉塵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原料堆取與輸送等3各崗位其他粉塵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該公司為勞動者配備了個人防護用品,積極改善勞動者生產作業條件。 | (2)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分級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對個人防護用品實行分級配備,既保證防護效果,又避免過度防護,盡可能提高使用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的舒適度。 | |||
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基本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規定。只要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加強職業衛生培訓,提高勞動者職業健康防護意識,按規定配置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勞動者的職業健康可以保證。 | 對石灰石破碎、生料磨、煤磨、水泥磨、汽輪機、篦冷機等接觸噪聲作業人員加強護耳器防護。 | |||
對接觸其他粉塵作業崗位超標問題,企業要加強塵源密閉作業,合理控制原料水份,教育員工合理佩戴使用防塵面罩,及時更換濾芯。 | ||||
(3)加強作業場所照度檢測,及時維護、更換損壞的燈具。 | ||||
(4)液氨罐區的設置了噴淋裝置和洗眼器,但是安裝在緊鄰儲罐的圍堰區內,不利于緊急狀態時的使用,應移至罐區墻外西北角。 | ||||
(5)按照GBZ158的要求,生產、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場所應設置黃色區域警示線。生產、使用高毒、劇毒物品工作場所應當設置紅色區域警示線。警示線設在生產、使用有毒物品的車間周圍外緣不少于30cm處,警示線寬度不少于10cm。 | ||||
(6)進一步做好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和記錄管理。制定并組織職業病防治預算,統計分析職業病防止計劃完成情況,總結報告職業病防治效果。加強對勞動者防治職業病的宣傳教育,督促、指導勞動者按規定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 ||||
(7)規范職業健康檢查制度,今后員工進廠上崗或離崗時,都應進行上崗前或離崗職業健康檢查。 | ||||
(8)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1號《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所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應實施職業衛生“三同時”。對新、改、擴建項目應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和控制效果評價。 | ||||
(9)依據《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對電工、機動車駕駛作業、視屏作業等特殊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與監護。 | ||||
(10)生產設施、生產工藝與生產原料等發生變化時應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
(11) 按照GBZ/T204《高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信息指南》、GBZ158《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和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高毒物品告知卡和中文警示說明,對照《表11-2 工作場所缺少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增加職業衛生警示標識,定期檢查和維護,保證警示標識等良好完整。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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